本报讯(记者曹笑实习生黄灿)昨日,成都市交管局、交警各分局对一批无证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处理,共拘留18名无证驾驶人员。同时,对非法营运等其他违章人员也进行了集中处罚。
据市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无证驾车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危害严重,交警依法处置决不手软。仅今年1—5月,交管局已对175个案例中的183名无证驾驶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处 罚。
无证驾驶的认定和处罚
成都市交管局认定,下列行为都是无证驾驶行为: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虽有驾驶证,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驾驶证被处以吊扣处罚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正、副本均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尚在办理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使用失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学习驾驶员在没有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单独驾驶机动车的;军队驾驶员退役后,仍持军队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依据《道路管理条例》之规定,对无证驾驶人员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6个月以上12月以下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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