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宋光因病医治无效,于4月17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宋光逝世后,胡锦涛、李长春、李铁映、罗干、曾庆红、宋任穷、肖扬、韩杼滨、任建新、罗豪才和郑天翔等以不同方式对宋光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宋光1915年9月出生在山东省莱阳县,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次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先后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校部政治指导员,丹东市委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他任曾中共辽宁省委委员、省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经济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宋光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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