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福州市召开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会议,市经委副主任陈碧玉透露,福州市计划用2至3年时间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任务。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福州市在企业改制、改组、改革中,已有4.2万人与市属国企解除劳动关系,其中约3万人已离开企业走向社会再就业。在改制企业和上市公司中,已有1.5万人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领取经济补偿金。与此同时,1996年以来,通过兼并、破 产、减员增效,市属国企平均资产负债率已从1996年的75%下降到去年的60%。
据福州市经委副主任陈碧玉介绍,近期福州市国企改革的目标是,一、对有产品、有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继续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改制,规范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二、对产品尚有一定市场但总体情况较为困难的部分中型企业和总体状况尚好但仍需进一步放开搞活的小型国企,将采取搬迁改制、股份合作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三、对扭亏无望、资源枯竭、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关闭解散淘汰处理,实现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本报记者王萍实习生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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