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宁讯(记者 吕欣)减轻农民负担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农民反映的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多方面专项治理,2001年全区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把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在农村实践“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加强了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监管。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同时积极清理涉农负担收费项目,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源头。这使得我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得到了落实,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农村电网改造的乱收费以及村级各种摊派等专项治理初见成效;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已清查结案300起,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明显减少。据各级检查统计,全区提留统筹2001年比上年减少975.53万元,农民人均负担23.3元;取消不合理收费652项,匡算减少农民负担1.51亿元。
但从去年底自治区政府检查组对全区26个县、58个乡镇进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抽样调查结果看,我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有关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对待农民的问题上,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把它作为一项政府任务来抓,一项经济任务来抓。突出重点,继续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继续抓好“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落实,坚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涉农负担案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让农民满意。
责任编辑:蒋秋来源:广西日报作者: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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