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五月二十五日消息:震惊全国、造成13名幼儿死亡的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火灾案昨日宣判。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4名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刑:保育员吴枝英、班主任杨慧珍以失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保教主任倪恿琛、园长刘越南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失职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1年2月9日,广电幼儿园园长刘越南违反规定,让无上岗证、未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吴枝英担任该园小六班保育员。
2001年6月4日晚9时许,广电幼儿园小六班班主任杨慧珍下班前,在小六班寝室里点燃了三盘蚊香用于驱蚊。临走时,杨慧珍将该情况告诉了当晚值班的保育员吴枝英。晚11时许,广电幼儿园保教主任倪恿琛和值班医生到小六班巡查,倪发现小六班寝室里点着蚊香,遂就蚊香是否会影响儿童健康进行了询问,但未作任何处理便离开了。11时30分,吴枝英离开寝室,在洗手间、活动室做事,约45分钟未到寝室巡视。在此期间,放在寝室过道上的蚊香将搭落在床架边的棉被引燃,火势向四周蔓延引起火灾,致使小六班寝室内13名寄宿的儿童因烧烤、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王宪文 熊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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