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静)市民遇到小额纠纷,诉诸法院往往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为市民解决此种难题。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有关小额纠纷的裁决条例已送市人大审查,该条例将有望在下半年出台。
投诉案:小额纠纷占8成多
据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统计,去年广州市有12256宗投诉案,其中小额纠纷(5万元以下)有8000多宗,占80%以上。
一位前来消委会投诉的丁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手机到维修部修了10次都不能正常通话,一怒之下将此事投诉到广州市消委会,但对方却不服消委会的调解意见。丁先生想就此事诉之于法院,但转念一想,他的手机2000元左右,而诉讼费用大概需要5000多元,而且打官司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基于以上原因,丁先生只好采取妥协态度。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投诉在消委会不胜枚举。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东西的时候,经常出现短斤少两,或者以次充好的情况,此类投诉每天都有。仲裁条例:不上法庭解决纠纷
广州市消费委员会的李秘书长在接受采访时说,一般消费者索赔的费用都普遍较小,可能连诉讼成本都保不住,在时间上却可能拖得很长,如果由法院解决,对投诉者将是极为不利的。而小额纠纷仲裁条例有利于广大消费者,将大大节约争议双方的成本和时间。据介绍,仲裁人员的资格必须得到认证,而且须是专职工作人员,或是在消委会从事专业调解消费纠纷五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据了解,新大新、友谊商店、肯德基、广百等十大企业目前已和广州市消委会签订了仲裁合约。按照合约,如果有消费者投诉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问题,经过消委会的调解之后,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仲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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