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孙玉波) 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各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近年来,在住房制度改革及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在不少地区还比较突出,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缺斤短两”、中介市 场混乱、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依法查处面积“短斤缺两”行为;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强化竣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交付使用关;规范物业管理与收费,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通知要求,建立网上公示制度,促进诚信制度的建立;各地要推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资格;推广电子商务,实行政务公开;建立能进能出、能升能降的动态资质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减少事前的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监督。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行政的,由上级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地要公布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投诉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房地产投诉,对不认真处理投诉的房地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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