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27日电(记者张伟) 四川省今天下午对近期发生的5起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人受到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4人受到撤职或行政降级处分,5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3人被行政记过。
这5起特大事故分别发生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其中,3起交通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为村民拆除旧房造成房屋倒塌事故。这些事故共造成74人死亡(失踪),31人受伤。 其中死亡(失踪)人数最多的是去年8月30日发生在甘孜州新龙县的特大交通事故和今年3月1日发生在南充的特大火灾事故,这两起事故均造成19人死亡(失踪)。3起交通事故均为违章事故,无证驾驶、超载超速、违章载客、临危处理措施不当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2起发生在不同行业的事故也反映出安全知识淡薄,安全职责、管理、教育和规章制度落实不够,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在今天召开的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省安办负责人介绍说,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格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四川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以会贯会,以文转文的形式主义现象尤其突出。对事故责任的追究查处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川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从血的事故中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从严从速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是杜绝安全事故、落实各项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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