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 多行不义必自毙。日前,原广西柳州市某银行储蓄所所长黄某,因窃取银行取款机内公款,累计达100多万元用于炒股,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黄某原有一份固定收入,但看着周围一些做生意的朋友都发了财,心里的天平发生了倾斜。为了能“来钱快些”,他把希望寄托在炒股上。结果钱被“吃”得所剩无几。
山穷水尽的他想到了银行的资金,为筹集炒股钱,一个罪恶的计划在他的心里酝酿。2001年初他乘人不备,偷偷配了一把储蓄所自动取款机的钥匙。去年3月16日,黄趁下班无人之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取款机,第一次偷走公款2万元。初尝甜头,他一发不可收拾。以后,炒股一有亏空,取款机就成了他的钱袋,任意支取。到今年元月,黄某共作案20余次,盗走公款累计达130.8万元。为掩人耳目,黄某从取款机取款后,便赶在单位清点取款机定期轧账前填上盗用的金额,因而一直未被发现。
今年1月21日,黄某再次从取款机内盗走现金42万元炒股时,引起了银行的怀疑。第二天上班,银行突击清点取款机款项,并要黄到场。黄某这下慌了神,他以缺少柜台现金为借口,从支行借款42万元欲放入取款机内充数,但因取款机有人看守,未能得逞。于是,他索性携42万巨款一逃了之。由于极度的担惊受怕,26日,他携款回来自首。
责任编辑:蒋秋来源:南国早报作者:刘可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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