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8日电(许群费栋)不久前,本社记者揭露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黄色盗版书刊盛行”的文章见诸
报端后,引起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要求各地文化稽查队对此类情况彻底清查。5月15日,记者分别跟
随天台县文化局和绍兴市文化局对其辖区内的天台服务区和三界服务区进行了暗访和查处,得到的印象是,高速公路上的文化
垃圾暂时被清除,但黄色盗版刊物的进货渠道有待进一步追查。
在高速公路天台服务区,记者发现,这里仍然旧貌未改,大量非法出版物和黄色淫秽书刊还在销售中。据天台县文化
局局长姚志慧说,几天前他们已经到服务区进行过暗查,带了一批书刊回去进行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清查行动方案,今天是
公安、工商、文体等各部门联手齐动,准备一举取缔这个销售点。
面对清查,天台服务区经理丁式莲承认,服务区疏于对书刊内容的检查和监督,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职。他说,服务区
的两个书报柜台是今年5月以招标的方式分别以6万元和6.6万元的年租金出租给两个个体户承包经营的。书报的进货、销
售等环节,由这两名经营者自己负责。服务区只管收租金,不干涉具体经营。
刚经营半个月便被取缔的两名书刊老板抱怨不断。来自嘉兴的钱晓峰说,这样的书在杭州、义乌多的是,他的书进货
价格为8-9元/本,在服务区售价为10元/本,利润很少,这种书好卖就多进了一些。天台的赵老板在抱怨的时候,不小
心透露了进货的渠道:他的图书是从杭州图书城进货的,并称自己刚从那里进货回来。至于哪些书可以卖,哪些书不能卖,自
己一点都不知道。当检查人员要求两名经营者出示相关证件时,他们却拿不出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服务区相关人
员随即解释说,他们对中标的经营者的政策是“集体办证,个体经营”,即服务区负责为经营者办理各种证件,而经营由业主
自负盈亏。按照规定,如果书报销售点三证不齐的话,执法机关就有权利查封。
由于该事件主体是天台服务区,相关负责人被通知到天台文化局做笔录,相关书刊送将送省新闻出版局和台州市公安
局进行权威鉴定,而后视情况进行处理。三界服务区的情况则有所改善。两个书报柜台中的出版物显然已经被清理过,以前的
那些黄色盗版书刊不见了踪影,整个柜台看上去有些空,只剩下为数不多的杂志还摆放在那里,同时这两个书报柜台也挂有文
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服务区潘主任说,服务区没有检查出版物的内容,是疏于管理。他还说,“上三线”高速公路指挥部在
看到新闻界的批评文章后,立即给三界服务区打来了电话,要求他们立即自查,不能过夜。当被问及清查后的非法、淫秽出版
物的去向时,潘主任却支吾其辞。天台服务区和三界服务区的黄色盗版刊物销售点,一个被查封,一个进行了整改,情况已基
本得到控制。但整个高速公路网线上的服务区还有待文化出版部门继续清查;另外,如果不顺藤摸瓜,查清这股浊流的源头,
难保它们不会死灰复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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