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公安部出台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七项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5月30日07: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九日电(记者朱大强)为进一步方便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出台 七项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改革措施。

  这七项改革措施是:

  一、扩大赴港澳地区探亲受理范围,探望配偶可以多次往返。

  内地居民的亲属为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因私应聘就业者或其随行家属的,该内地居民可申请前往探望。其亲属 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 、侄子(女)、外甥(女)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探亲签注分为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三个类别。对于探望配偶的,可获发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持证 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内地与香港或澳门。对于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亲属的,三年之内再次申请不需再提交亲属关系 证明。

  二、放宽赴港澳地区商务申请条件,简化办证手续。

  内地居民受企业或经营单位派遣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可申请商务签注,该签注分为十四天一次、三个月多次 、一年多次、三年多次四个类别。

  对于申请三个月以下商务签注实行按需申领,取消对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纳税、创汇等条件限制。一年多次、三年多次 商务签注发给确有需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且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记录的企业人员。对于一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澳 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免交所在企业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工作单位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市)级公安机关辖区的,可向工 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暂住地可申办赴港澳地区旅游。

  对于六十周岁(含)以上或未满十四周岁的内地居民,可向暂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港澳地区 旅游。

  四、扩大非公务申请事由。

  内地居民个人因其它非公务活动确需前往港澳地区的,如申请人确有需要赴港澳地区处理产业、法律诉讼、移民面试 等,可申请“其它”签注。

  五、华侨可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或澳门,可向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 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六、简化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内地居民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地区的,或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地区,以及申请换 、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七、特殊情况可代办申请。

  申请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含)或身患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

  (完)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新浪商城推荐
   做个酷酷男人!
  • IBM笔记本电脑
  • 惠普掌上电脑
  •   精品书推荐
  • 西方工商管理图书
  • 最新最全考研书
  •    精彩游戏火热上市
  • 圣女之歌豪华版
  • 游戏点卡低价热卖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