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多村民封堵法院 在办公楼前堆满砖头沙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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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5月30日08:50 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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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咸阳讯(记者晓风)昨日上午,武功县法院法警大队办公楼被北营乡南显村一些的过激村民用砖头、沙子、石灰挡住,致使当天的法院法警大队正常办公秩序无法进行。
据悉,原告武功县北营乡南显村村民王广民1996年在修建房屋时,因临界墙的使用权问题,与邻居发生矛盾,遂向武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98年,经过二审,法院判定王广民胜诉,并判令由王广民出资更换土质界墙为砖墙。2000年6月30日王广民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02年5月17日,武功法院有关部门通知王广民本案将于2002年5月27日起开始执行。
5月27日,法院又告知王广民该案于5月29日强制执行。5月28日中午,武功县法警队工作人员再次到王广民家,告之本案5月29日停止执行。村民要求法院解释原因,从而造成了事情的发生。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武功县法院大院的时候,看到院内20多位村民或站或坐在武功县法院办公楼前;武功县法院的另一办公大楼—县法院法警大队办公楼的大门前堆满了砖头、建筑用的沙子、石灰,进出大门的人不得不从上面翻越而过。记者在法院了解到,当日上午,20多位村民情绪非常激动地来到了法院的办公室,就案件被暂缓执行一事,质问办公室的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上前解释时,被冲上前来的群众打伤头部,其他工作人员也遭到围攻。随即,激动的群众将准备好的建筑材料堵在了法院法警大队办公楼的门前。
当天下午,咸阳市政法委获悉此事后,有关领导当即责令武功县法院做好解释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对于严重干扰司法工作的要查明情况,并追究责任。政法委有关领导表示,案件在执行中出现新的情况时,为了防止其他意外侵权事件发生,法院有权停止执行,待问题解决之后,再决定如何进行。而当事人围攻法院工作人员、封堵法院大门的这种冲动和不理智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希望申请执行当事人保持克制态度,法院一定会给当事人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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