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5月30日消息:疯狂拐买104名妇女的主犯刘景胜29日被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被告
人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5年。这起案件是公安部督办的罕见的拐卖人口大案,被称
为“广西打拐第一案”。
该案4名被告人分别是:刘景胜,男,现年46岁,博白县凤山镇农民;赖振玉,女,现年60岁,博白县东平镇农
民;唐秀炼,女,现年32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李邦祥,男 ,现年48岁,博白县凤山镇农民。
检察机关指控,自1987年至2000年2月间,被告人刘景胜及其妻王某(已死亡),伙同柳州、德保、大化、
罗城、宜州、玉林等县市的人贩子长期相勾结,由上述人贩子从靖西、德保、柳州、南宁等地,以介绍工作或帮做生意为名,
先后将邓素芳等114名妇女拐骗到刘景胜家里,进行关押,其中被告人唐秀炼参与看守,后由被告刘景胜或通过被告赖振玉
、李邦祥强行将被拐妇女出卖给博白当地的男人为妻。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景胜、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等人先后同柳州、德保、玉林等地的
人贩子长期勾结,从广西、贵州、湖南等地,以介绍工作或帮做生意为名,先后将邓某、杨某等104名妇女拐骗到被告人刘
景胜、唐秀炼家中关押殴打,被告人刘景胜、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等人联系买主,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
,强行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当地和广东的农民为妻,谋取巨额财产。(曾昶、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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