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黑白)5月28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曾在当地引起轰动的原中国银行宝鸡支行行长刘金城受贿一案。
今年50岁的刘金城是陕西扶风人,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银行宝鸡支行副行长,1998年5月至2001年2月任该行行长、党组书记。2001年9月因涉嫌受贿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10月8日被依法逮捕。经检察机关查明,刘金城为非法获取利益,1997年 3月利用副行长职务之便,将宝鸡中行家属楼装修工程承包给陕西福莱尔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年5月至8月间,先后收受该公司经理崔某人民币10万元,名牌电脑一台(价值9270元);1998年上半年,刘金城同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深圳西林公司西北分公司经理陈志哲人民币两万元;1998年11月底,刘金城收受西安青云空调安装公司总经理马鸿鸣人民币两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1999年初,刘金城在西安一酒店收取宝鸡市精通天马摩托车公司经理李秋科人民币两万元,作为为该李贷款的回报;2000年春节前后,刘金城在自己办公室先后两次收受宝鸡中苑酒店经理应金伟人民币7万元,后为其办理贷款;2000年上半年,刘金城在自己家里收受宝鸡广慧汽车有限公司经理朱广宁美金1千元,后为朱办理了贷款。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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