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管亚东通讯员郭卫群陈涛)昨天,深圳市检察院对5名涉嫌冒充公安人员多次行劫港人的深、港两地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俞某(男,34岁,广东陆丰县人)、郑某(男,30岁,广东惠来县人)、蓝某(男,22岁,香港居民)、殷某(男,21岁,香港居民)、彭某(男,23岁,广东陆丰市人)等5人相互勾结,自2001年6月至10月期间,先后8次在福田、罗湖两区,以 相同的作案手法向港人行劫,共劫得人民币2300元、港币16500、手机7部及金饰若干,并从事主的银行卡上先后提取或转走港币近20万元。
据悉,这一犯罪团伙每逢周末,便在福田、罗湖两区的大型商场门口守候,专门寻找香港人作为下手的目标。当他们盯上某一目标后,一般先让蓝某以问路的形式确认该目标是否确实为香港人。一旦确定,便尾随事主至落脚处,然后由两名同伙冒充公安人员,以查案为名进入事主住处,以“协助调查”为借口将事主带到他们预定的酒楼包房中,强迫事主交出身上的财物及存折、银行提款卡等,再逼迫事主讲出提款卡的密码,然后交由其他同伙马上去提取或转走事主账户中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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