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签订“西电东送”购售合同 有效降低本省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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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6月03日10: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广州日报报道,为进一步推动“西电东送”工作,2002年5月29日至6月3日,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欧广源率省计委、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粤电资产经营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赴贵州、云南省进行“西电东送”工作考察,并签订2002~2003年西电送广东购售电合同。2001年,通过购售输电各方共同努力,顺利完成西电送广东购售电合同,西电全年送广东达到115亿千瓦时。三省领导表示,将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本着团结合作的精神,继续积极贯彻“西电东送”战略,严格执行签订的“黔电送粤”、“云
考察期间,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贵州省电力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南方公司、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02~2003年“黔电送粤”、“云电送粤”以及“天生桥一级电站送电广东”、“天生桥二级电站送电广东”4个购售电合同,落实了2002~2003年两年西电送广东电力电量和电价。2002年西电送广东计划142~144亿千瓦时,比2001年又增加约25.2%,送达广东综合落地电价为0.318元/千瓦时左右。 2002~2003年西电购售电合同的签订,是我省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体现。通过签订2002~2003年西电送广东购售电合同,确定今明两年西电送广东电力电量及电价,对保证我省电力稳定供应及有效降低电价具有积极作用。(符信)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西电东送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