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沈阳、乌鲁木齐两地接连发生的两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引起了市民对亚硝酸盐使用安全的极大关注,那么岛城市民的食物是否远离了亚硝酸盐呢?记者经调查发现,不少非法业户为牟取个人利益,竟将亚硝酸盐当成熟肉制品和烧烤肉类的保鲜剂,进入市民之口。
肉串用“毒盐”保鲜
6月2日晚,记者在宁夏路一街头烧烤摊发现,摊主正将肉放进一盆水里浸泡。记者上前询问泡肉的原因,摊主说,这是在用工业盐溶液给肉做保鲜处理。好多经营肉串、熟食的,都用工业盐泡肉料。他们将工业盐稀释后与各种调料混合,再将肉料浸泡其中。经工业盐处理过的肉,色泽红润、口感鲜嫩。
据记者了解,摊主所谓的工业盐就是亚硝酸盐,作为一种有毒化学品,人食用0.3克即可引起中毒,食用3克就会致命。
想买“毒盐”很容易
尽管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化学药品,但记者在岛城部分与亚硝酸盐销售有关的单位调查后发现,这种毒盐的销售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6月3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内几家化学品经销单位,听说要买亚硝酸盐,对方都表示有货。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什么证件或审批手续时,得到的答复是不需要。在中山路附近一化学品商店,一营业员告诉记者,他们经销的亚硝酸盐有两种,一种是主要用于化验的高纯度亚硝酸盐,另一种是纯度较低的袋装亚硝酸盐。听说记者是“用来泡肉”,营业员表示两种都好使,不少烤肉的都来买。
有关部门只管卖家
据有关资料,不少城市对亚硝酸盐的销售都有限制,购买亚硝酸盐都要有公安部门的手续和有关单位的证明。但记者询问有关部门后发现,岛城的亚硝酸盐管理却不是很严格。
6月3日下午,记者打电话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咨询时,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他们只对经销亚硝酸盐的单位的经营资格等进行管理,对购买者则没有管理职能。本报记者 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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