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 通讯员郭卫群)由中纪委、最高检、海关总署
联合查处的“1·22”特大走私案近期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深
圳市检察院今天将对涉案的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但该案的数名主犯并不
在此次起诉之列。深圳市检察院认定,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偷逃的关税总
额超过24亿元人民币。
2000年3月,中纪委、最高检、海关总署“1·22”专案查私组
成功突破了“惠威公司 ”走私食用油特大案件(本报曾详细报道)。涉嫌制
造这起特大走私案的“惠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改清现在已被逮捕,他与
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关系密切。
今天将被提起公诉的12名被告人中,没有杨改清。中国惠州外轮代理
公司因涉嫌单位走私而名列其中。另外11名被指控的走私疑犯,除原深圳
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外,其他均为“惠州外代”公司职员。“
惠威公司”主要负责人温小东等人现在负案在逃,不在此次起诉之列。惠州
港海关、商检等口岸单位的涉案官员,早在去年底就开始被分批提起公诉。
深圳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两年间,被告人
刘浩伙同杨改清、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温小东、卢汉球、卢汉
波(均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
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他们与“惠州外代公司”及其
原总经理尤年球等有关业务人员相互勾结,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
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
杨改清、温小东还打通“关节”,令惠州港海关和动植检、卫检、商检
等部门放弃监管,不查实际数量,只按惠威公司申报数量审定,致使国家关
税大量流失。经审查,在涉嫌走私的304船次中,现已查明267船次采
用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菜油、豆油等
食用油827553·834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人
民币2477165262·17元。
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1·22”特大走私案是于2001年
10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最初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刘
浩等5名犯罪嫌疑人及惠州外代公司涉嫌走私食用油127船次、偷逃税额
人民币14亿多元。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又依法追捕、追诉了6名犯
罪嫌疑人,追加认定了另外140船次涉嫌走私、共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
10亿多元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长度创纪录
计55页2·5万字 念一遍需2小时
走私分子们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深圳市检察院透露,“1·
22”特大走私案的起诉书达到创纪录的55页、共计2·5万多字,检察
官如果按正常语速在法庭上念一遍就需2个小时左右。检察官将在法庭上出
示的证据“堆头”更大,有4000多页。
在这份罕见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将已经查明涉嫌走私的267船次所
运载的食用油的实际数量、申报数量、少报多进数量以及偷逃税额一一列明
,而证明这每一船次走私犯罪事实的相关单证也将在法庭上一一出示。办案
检察官说,“1·22”特大走私案中,与被起诉的12名被告人相关的案
卷多达360多本,另外还有几十本账簿,在法庭上无法全部出示,只能从
中抽取最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关证据,仅这些证据预计就有4000页之多
。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目前正忙着进行相关证据的电脑录入工作。在该案的
庭审中,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将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有关证据。届时
,12名被告人所涉嫌的一宗宗走私犯罪事实,将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现在
审判人员及旁听群众面前。(魏海波 郭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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