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了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丁福根等6人和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以及刘蕾窝藏案。
此案涉案人员分别为: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丁福根、庞博,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沛霖,杭州华亚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宁一,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李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边军勇,无业人员刘蕾,被告单位上海华亚 实业发展公司,涉案金额达54亿元。
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朱焕良(均另案处理)经合谋意图操纵股票代码为“0048”、股票名称为“康达尔”(后更名为中科创业)的流通股。后吕新建先后指使丁福根、庞博、边军勇等人并联合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董沛霖等人(或机构)在北京、上海、浙江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丁福根、边军勇等个人名义,与100余家出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约54亿余元,在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帐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并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0048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了0048股票交易价格。
2001年1月至4月间,刘蕾在明知丁福根因操纵0048股票行为可能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情况下,而将丁福根藏匿于宣武区陶然亭四平园3楼7单元502号,并为自己及丁福根制作假身份证两张,以此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检察机关认为,丁福根、庞博、边军勇、董沛霖、何宁一和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刘蕾明知丁福根涉嫌犯罪而为其提供住所等便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应依法惩处。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钟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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