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突破,采取分类改革方式进行改革的事业单位将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有效地改变“政事不分,企事不分”的现象。浙江的改革思路,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事业单位类型繁多,性质各异,采取一种改革模式很难符合实际。去年10月启动的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跳出了原有的思维框架,采取分类改革的方法,即把事业单位分为四类 :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如部门所属的执法大队,其履行的是国家管理职能,改革的方向是依照公务员的制度管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情况比较复杂,浙江省将其分为三小类,即纯公益类、准公益类和虽有公益性质但接轨市场能力很强的一类。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像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原则上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彻底脱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如招待所、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等,要彻底转为企业并改制。对所划分的四类事业单位,浙江省有关部门也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绍兴、湖州、杭州等地都相继出台了改革政策。嘉兴、丽水等地也正酝酿出台。余姚市、绍兴市市本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孔令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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