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日晚上7时30分,福清法院召开福清市道路交通肇事宣判大会,对彭林、周仲喜等12位犯有交通肇事罪的12起案件进行宣判,300多名驾驶员参加了宣判大会。据悉,仅今年1-5月份,福清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90起,死亡50人,受伤185人。据分析,这些事故中因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81%。
据法院审查,彭林(33岁,男,江西人)于2001年12月30日23时许,驾驶未经年检的大 客车,从福清往长乐方向行驶,途经海城公路梁厝小学路段,与徐某驾驶的大货车交汇时,大客车越过中心双实线向路左,致使大货车驾驶员徐某及大客车乘客毛某等5人死亡,4人重伤,29人受轻伤。法院认为,彭林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周仲喜等其他11人被判处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据介绍,近年来福清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被列入全省“交通事故大户”——1999年以来,福清市连续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0人,其中2001年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86起,造成138人死亡,548人受伤,85.9万直接经济损失。
福清市交警大队长吴凤鸣、副大队长陈躬生分析说,为强化路面整治、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今年5月份起,市交警大队出动警力3250多人次,查纠违章13250多起,并投入40多万元路段进行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11.1%,但两轮摩托车违章、肇事比例仍居高不下,有待进一步整治。
(本报记者魏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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