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谭建东 《消费天地》记者 左冬云)问题童车“咬人”事件有新进展。针对部分商场仍在销售问题童车,而部分生产企业又坚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现状,广东省消委会于昨日正式向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发出劝喻改正通知书,要求这些企业立即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童车撤下货架,并召回有问题的童车。
又有小孩被车夹伤
新快报讯(记者谭建东)自5月31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出今年第8号相关消费警示“市售儿童自行车多存安全隐患”后,连日来,广东省消委会接到了近百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了解、反映有关问题童车的情况。
汕头一陶姓消费者来信反映,十几天前,她3岁的外孙女骑着一辆某品牌的童车,在大人的陪同下在房后的绿地上玩时,其手指头被夹在童车后链轮和链条之间,鲜血淋漓。
如何辨别有安全隐患童车
根据GB14746-93儿童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规定,鞍座最高高度(指座鞍的最少插入高度到地面的距离)等于或大于560mm的儿童自行车,应装一只盘链罩或其他防护装置以遮住链条和链轮上啮合部的外表面,当链条全部啮合在链轮上时,盘链罩应在直径方向上超出链条的外侧面,不用盘链罩而用其他防护装置的,则遮住范围应延至链轮齿初始进入链条两侧片的那一点起沿链条量到至少25mm处;鞍座最高高度低于560mm的儿童自行车应装有一只链罩,它要完全遮住链条、链轮和飞轮的外表面和边沿,还要遮住链轮以及链条和链轮啮合处的内表面;BMX型儿童自行车必须装有链罩,罩住链轮上部的链条,并至少罩住链轮外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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