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开始普遍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以减轻农民负担,防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情况发生。
昆明市政府要求今年内,各县(市)区要对提留统筹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开展对报刊征订摊派和农村用电、农民建房中的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在年内要制定出村级 报刊订阅费用的限额或占村级管理费的比例,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农村电价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农村用电中的乱收费。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自用房,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遍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凡是按规定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的收费,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昆明市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对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非法收取的款物,要如数退还农民。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体收费事件和恶性案件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县(市)区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的,要从重处理。 (吴晓燕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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