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峰) 为了讨好自己的女友,40岁的副局级干部、国有企业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波利用职务便利,先后索要、收受人民币150多万元。近日,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及其索贿所购位于望京小区住房1套。
1997年5月28日,北京长空机械公司与京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联合建设住宅的协议 。陈波利用负责联合建设住宅项目的职务便利,向京科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王东索要人民币70万余元。王东在陈波的授意下,将该款转入北京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账户。1998年2月25日,陈波用此款为女友杨某购买了位于望京小区住房1套。1998年底,为防止上述事实败露,陈波将其舅舅在北京长空喷砂设备有限公司中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王东,以制造“自己所得的70万余元是自己舅舅的钱”的假象。
1998年8月,陈波再次趁联建住宅之际,向北京京科建安公司负责人索要人民币85.8万元。后王东按陈波的授意,将上述款项转入陈波的女友杨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账户内。事后,陈波向王东出具了虚假的北京市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王东用该发票以安装费的名义在本单位平账。
《京华时报》(2002年6月6日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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