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一些商品的销售淡季,不少商家绞尽脑汁、各出奇招,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纷纷亮相,“全市最低”、“拆迁前最后一天清仓甩卖”、“降价不计成本,价格平过批发”,可是却有一些减价商品贵过原价,对于消费者来说价格陷阱防不胜防。记者日前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本月全市将开展“诚实规范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宣传,下月物价部门将全面展开价格欺诈的检查。
昨日(6.6)上午,记者调查了北京路、广卫路、中山五路附近的众多商铺,发现众商家标价不规范、存在价格欺诈嫌疑的现象比较常见,一些销售服装、箱包的个体商铺所有商品几乎没有贴标价签,降价商品则在原价上大做文章。在北京路路口的一家鞋店,“原价469元,现价39元”如此诱人的降价让人心动,可是当记者询问是哪种商品时,销售小姐竟然答不上来,只能告诉记者这一排商品原价都是两三百多,现在都只卖30多元。记者仔细看鞋的质量、款式,实在像便宜的地摊货。据广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吴林波介绍,虚假原价是目前最普遍的价格欺诈行为。
小商铺存在价格欺诈,大商场的标价也不是很规范。在北京路某大型百货商场三楼的一皮具专卖店,销售小姐告诉记者现在全场7折,但是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打折和降价的标识。
今年3月,新华社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广州、上海和北京3个城市中,广州消费者遇到欺诈行为的比例最高,达93%。而消费者受骗后却仅有19.2%的人向消协投诉,4.5%的人向工商部门举报。针对这种状况,专家指出,尽管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但是,要真正整治价格秩序混乱,还需要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拿起反价格欺诈的“武器”。
“防止价格欺诈有招”
一、看要看清商品的明码标价签,标价签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监制,是否标清楚原价、现价、降价原因,按照国家计委的最新规定,标明的原价应为同一商品上一次的销售价格。
二、问对于商品的原价有疑问的,可以让营业员提供相关的依据,对商品的规格、等级要问清楚,避免商家以次充好。
三、索取即要发票或销售小票。
四、投诉可通过拨打“12358”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者通过该热线投诉的,都会有完整记录。同时市物价局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凭证进行调查,7天内给予回复。
13种价格欺诈行为
1、虚假标价行为
支招:对于标签上标明的商品种类,应询问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2、两套价格行为
案例:一家饭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支招:买单时,最好能再核对一下账单,以免被人稀里糊涂地“斩”。
3、模糊标价行为
支招:不要盲目购买促销商品,先问清楚一些促销和优惠的附加条件。
4、虚夸标价行为
支招:货比三家,才会心里有底。
5、虚假折价行为
案例:一家高档商厦在推出的名牌特卖广告中宣称,“全场名牌商品1—5折大甩卖”,但消费者发现全场只有2种商品按1折销售,大多是按5折甚至6折出售。
6、混淆销售处理商品行为
案例:某商场的凉鞋进行处理,标有“处理商品一律80元”,但消费者付款时才被告知这是正品,需要120元。
7、模糊赠售行为
案例:一家服装品牌在其广告中打出了“买一送一”的广告,但是顾客买了该品牌服装后,获赠的却是一双袜子。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行为
案例:一家百货公司推出了“购物送礼券”的促销,但是顾客在拿到该礼券后,却发现要消费该礼券,一定要花上同样价值的现金,消费者在店内只能循环消费。
9、虚构原价行为
支招:有些商家常以抬高原价来招揽顾客,消费者千万不能盲目相信那名不副实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
案例:某超市向消费者承诺在200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期间,凡购买某品牌面巾纸实行买三送一,而实际消费者购买后并未获得赠送。
11、谎称价格诱骗交易行为
案例:某空调专卖店称空调进价都需1980元,零售只卖2000元,而实际进价是1000元。
12、数量与价格不符行为
支招:对所购商品的重量表示怀疑,可到公平秤上去验证一下。
13、假冒政府价格行为
支招:让商家提供具体的定价部门,再向相关部门咨询。
作者:记者李艳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