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佳)经6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省物价局、省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2002年小麦收
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今年小麦收购价格及相关政策。《通知》明确了2002年小麦的收购价格:三等小麦
保护价,每50公斤:白小麦54元、混合小麦52元。等级差从每50公斤三等以上相邻等级差2元、三等以下相邻等级差
3元。小麦定购价与保护价执行同一价格。《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保护
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依质论价收 购。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要随行就市收购,不得以
执行保护价为借口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经批准可以入市收购保护价范围内
粮食的用粮等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其收购价格不得低于保护价。《通知》还规定,继续落实优质优
价政策。优质小麦收购价格在高于省定保护价基础之上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其他具有收购资格的用粮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
。具体优质品种由省农委、省粮食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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