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6月6日电曾被公安部列为大案的湖北省“余林、杨义勇涉黑犯罪团伙案”、“赵红艳组织卖淫案”等3起案件的3名主犯,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今天分别在襄樊、荆州、宜昌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他30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罪犯余林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小学文化,个体业主。自1995年以来,先后网罗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近三十人,逐渐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在湖 北省老河口市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诈骗、销售赃物、非法经营、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重伤,3人轻伤,聚敛钱财数百万元。为达到犯罪目的,逃避刑事追究,余林向老河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雷新元等人行贿,使雷新元等人成为该组织的重要成员,多次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经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余林被判处死刑,该案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罪犯杨义勇,绰号“杨老三”,自1997年以来,先后纠集10余人,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湖北省松滋、宜都、武汉等地大肆进行故意杀人、伤害、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偷税、徇私枉法、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3人重伤,并以暴力讨账、合同欺诈、违法承揽建筑工程等手段敛取钱财数十万元,杨义勇等还拉拢、腐蚀原松滋市新江口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林加入其中,充当其保护伞,使其成员多次逃避打击。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杨义勇被判处死刑,该案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罪犯赵红艳是黑龙江省肇源县人。1997年赵红艳与一台湾人结婚。1998年赵红艳与台湾高雄市“雪芙兰”公司取得联系后,开始与张松昌等人一起,在大陆联系女青年以与“雪芙兰”公司派过来的“人头”办理假结婚的方法,骗取出境证件,组织10余名大陆女青年到台湾从事卖淫活动。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赵红艳被判处死刑,该案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李国清 陈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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