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昌宇,通讯员王华平、单学军报道:“让假冒武警车辆就地消失,假冒武警无处藏身,假冒武警企业彻底摧毁”。本月初,随着武警广东总队总队长的一声令下,武警广东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以打击假冒武警车辆为主的“百日行动”。
本月3日凌晨,100多名武警官兵在惠州龙门县境内打响了“百日行动”的第一仗,在龙门“天发”、“光明”两个采石厂,一举缴获假冒军警车辆39辆,假警车10辆,抓获使用 假武警车辆号牌嫌疑人18人。
为了更好地打击“三假”现象,武警广东总队警备司令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0-87024150、87024307,并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
广东将用新司法解释规定打击假冒军警车:相关责任人将受严惩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赵仲炜、通讯员唐建成报道:为期10天的广东军警联合纠察打击假冒军警车辆行动,今天上午在南海结束。记者上午从设在南海九江大桥的联合纠察组了解到,这次军警联合行动,查扣涉嫌假冒军警车牌的车辆52辆。广东省军区警备办负责人表示,对证实属假冒军警车辆的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打击假冒军警车辆的新的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惩罚有关责任人。
一段时期以来,南海九江大桥地区许多违法分子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肆意冲卡逃交过路过桥费用,严重损害了军队形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和广州军区领导对此专门批示要严厉打击。为此,上月29日起由广东省军区牵头联合广东武警总队和广东省公安厅成立联合纠察组,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假冒军警车进行严厉打击。
据悉,按照新司法解释,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和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其他车辆号牌以及伪造、变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都将被处以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对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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