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苟骅 通讯员徐静许觉辉)深圳特区首部《机动车清洗
网点发展规划》昨天通过专家评审。据深圳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
将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两侧设立单独洗车场(加油站内和公交首末站除外),
到2010年特区内所有洗车场都要实现循环用水洗车。昨天,设计美观的
环保型洗车屋模型也正式亮相。
环保洗车屋噪声控制更严格
根据《规划》,今后深圳设置在露天停车场、加油站、公交首末站的环
保洗车屋,在外观形态、样式以及色彩等方面都要进行统一设计和规定。在
发挥洗车场正常功能的同时,《规划》还对环保洗车屋降低噪声及污水处理
等方面提出要求,强调不同场所的洗车场对环境的要求也不同,对设在地下
停车场和地上车库的洗车场,在室内湿度、噪声以及气味方面附加了更严格
的控制要求。
机械化洗车必须在室内
对半机械化和机械化洗车,《规划》强制规定必须在室内洗车,以便能
有效隔音且有利于污水排放;对于经营位置在地下停车场、地面车库的洗车
场,禁止用水冲洗;对位于露天停车场、加油站、临街铺面、待建地、高速
公路服务区、港区、专用停车场以及大型公交首末站的洗车场,要逐步安装
污水循环处理设备,推广中水洗车。其中,2003年以后新批建的洗车场
必须安装污水循环处理设备,到2010年特区内所有洗车场都要实现循环
用水洗车。
严禁占道设置洗车场
深圳市城管办等有关部门代表在规划评审会上表示,洗车场最佳选址是
停车场、加油站以及公交首末站等,严禁占道设置洗车场所,对于大型货柜
拖车、大客车等,建议在临近城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专用停车场以
及大型公交首末站设置规模较大的洗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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