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小军、黄蔚山报道:人大代表就当地电力供应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是履行代表职责的正常监督行为,没想到却受到断电的报复。这桩怪事发生在揭阳市惠来县。
代表建议调低电价
今年3月上旬,揭阳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来自惠来县的人大代表陈松铿、洪炳合分别向人大主席团提交了对农村电价问题的建议,反映惠来县部分乡镇的小工厂、手工业作坊,以及“前店后宅”用电户电价偏高,使不少厂家被迫自备发电机发电,不敢使用网电。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用户的负担。
恶意报复来得突然
陈松铿和洪炳合提出的这两个建议被提案委员会列入本次会议的15条、16条建议。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该两项建议转给揭阳市物价部门处理。5月9日,揭阳市物价局会同惠来县物价、供电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来到提案人洪炳合所在地惠来县仙庵镇锡溪村展开调查。一时间,“洪炳合在人大会议上提电力部门意见”的说法传播开来。
当天下午3时许,洪炳合家里突然停电。到了傍晚,看到邻居家灯火通明自家仍没电,洪就找村里的管电员了解原因。管电员说:“你有一个多月的电费没交,所以要停电。”按往常惯例,该村管电员是两个月才收一次电费,且其他欠缴一个多月电费的人家都仍正常供电,洪没跟管电工争论,而是说:“我现在马上把电费交上,你立即恢复供电吧。”没想到管电员却说:“这次你要到镇供电所缴费,拿回交款单才能复电。”当晚天气炎热,洪家的水泵无电供水,全家心急如焚。
正当洪炳合对断电感到困惑时,另一位人大代表陈松铿也遇到了“麻烦”。5月15日,陈接到其所在的靖海供电所的缴费通知单,陈经营的两间企业电费收取标准由原来的70%工业用电(0.92元/千瓦时)、30%非工业用电(1.18元/千瓦时),突然改为全部按非工业用电标准收取。
惠来县供电局和靖海镇供电所的解释是,过去对陈松坚两家企业的用电性质认定不准确,现在要纠正过来。
处理结果代表满意
人大代表按正常渠道反映农电问题却遭恶意报复,此事引起人们的愤慨,揭阳市13位人大代表联名向本报写来投诉信,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代表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惠来县供电局的上级代管单位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小组赴惠来县对事件展开调查处理。
据了解,“断电事件”发生后,惠来县供电局已对当事的管电工和镇供电所长给予了严肃批评,正、副局长已当面向洪炳合代表赔礼道歉,并根据洪代表的要求,准备为其另外安装一个电表,将洪家的商业用电和住宅用电分表计量。
针对改变陈松铿企业用电性质引起的争议,广电集团派出的工作小组昨天到两家企业实地调查。调查后认为,陈两间企业中,一间是化工厂,绝大部分用电属于工业用电,惠来供电局将企业的用电性质定为100%非工业用电并不准确,会收多了企业的电费;另一家企业储存、经销液化石油气,绝大部分属于商业用电(1.23元/千瓦时),将其定性为全部非工业用电也不准确,会收少了企业的应缴电费。工作小组要求惠来县供电局核定这两家企业的用电分类,维护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洪炳合、陈松铿两位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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