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合工大召开的人才招聘会上,记者打听到这样一件事——今年合工大联合华东地区的所有高校,共同“封杀”
烟台一家著名上市电子公司,不为其提供毕业生就业信息。在高校仍旧是卖方市场的人才市场上,合工大为何这样做呢?起因
于这家单位的违约。去年,这家电子公司到合工大招聘,与8名本科生签订了协议,最后该单位却无缘无故违约,答应只要1
名毕业生。而同济大学更惨,该公司在该校招收的近10名大学生一个没要。他们给毕业生和学校的解释是,由于公司裁员,
原来为毕业生提供的岗位已经没有了。就业违约不 是新鲜话题,但人们的焦点总是聚集于学生违约。其实,现在单位违约也不
在少数,对于单位违约没有一种有效的制约手段。对于学生违约,学校和单位可以通过缴纳违约金和办理繁琐的违约手续加以
制约。对于单位单方面违约,高校和毕业生则处于被动地位。虽然就业协议书上规定,违约要缴违约金,但是用人单位按规定
缴纳违约金的情况并不多,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提出诉讼,也是欲诉无门。对于这种现象,目前一些高校的做法就是
把这些不守信用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以后不为他们提供毕业生信息,或者是作为学生的“娘家人”替学生出面进行交涉。
但这并不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如果作为学生的“娘家人”不出这个头,多数违约的单位仍是逍遥“法”外。随着高校扩招规模
的不断扩大,几年后毕业生就业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到那时,依靠学校自发行为的“封杀”和“联合”形成的制裁将更为脆弱
。因此,要积极地解决就业过程中的纠纷,需要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互相合作,按照法制化的模式来探讨、解决,用明确
的法规对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加以约束。·屈凤丽·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