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6月9日电 检察机关近日证实,江苏省交通工程总公司的15名干部犯有受贿罪,其中包括总公司的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和1名副总工程师以及4家分公司的5名负责人;他们当中受贿数额最高的超过200万元,最低的也有2万多元,这一案件还牵扯出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另一名领导干部。是什么力量驱使这些人踏入金钱陷阱?承办此案的南京市及有关区县的检察官都提到一句话,那就是“基建项目的暗箱操作”。
在交通工程领域,项目承包方对部分项目进行分包是一种行业惯例。然而,这家公司通过招投标赢得工程总承包权后,对工程的分包及分包后的管理上“暗箱操作”,成为随意性极大的一笔“糊涂账”。
制度缺失第一个环节是分包。侦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这家公司在获得工程总承包权后,把工程分为若干标段交由下属公司分头施工,而下属公司在组织施工时,也会把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的部分土石方、路基、路面施工等工程转包给一些中小施工企业或农民工程队。与总承包权的获取方式不同,分包工作面广量大,没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
制度缺失的第二个环节是工程款的支付。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款项由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层层下拨。通常下拨的工程款只是工程进度应付款的7折、甚至5折。
制度缺失的第三个环节是工程、材料计量和质量验收缺乏有力的监督。
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方贤国、侦查员李文宏说:“高速公路建设是典型的资金密集行业,例如沪宁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高达2400万元以上,平均每米至少要2.4万元。高造价及不尽合理的预算,给包工头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修高速甚至比做房地产还要来钱。为了承揽工程,包工头几万几十万地送,之后还有惊人的收益。本案主要行贿人张文艺是江西广丰县一个农民,只有小学文化。他先后向本案当事人行贿超过百万元。同时,他自己也迅速暴富,仅在苏州市区就拥有两套住房、4辆小汽车,还有20多台施工机械,总资产近千万元。”
与“富得流油”的包工头相比,这家工程总公司干部收入是微薄的。他们一年的收入也就2至3万元。巨大的收入反差,使这些工程管理人员心理不平衡,最终走向了接受贿赂的犯罪道路。
栖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欣生、王永明说,在交通工程领域全程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操作,是遏制腐败的根本途径。此案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项目后段“暗箱操作”、权力过于集中的产物。工程分包没有实行招投标,工程款的支付没有一个最基本的规则,都是由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一人说了算。工程、材料计量、质量验收,虽然有着明确的标准,却得不到认真执行,也给少数技术人员“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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