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潘勤通讯员彭艳娥)昨日召开的武汉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宣布,新出台11项
再就业优惠政策。至此,该市再就业优惠政策已达31项。
这31项优惠政策只有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个人、单位才能享受。新出台的11项优惠政策涉及多个政府职能
部门,如劳动保障部门的“免费提供培训信息、用工信息”、“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等;房产部门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
失业人员,免收房屋租赁管 理费”;公安部门保安服务机构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集贸市场保安费”等等。
武汉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对未认真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的单位领导及责任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读者可向武汉市再就业办咨询有关政策,电话是:85805986。
【相关报道】武汉再就业优惠政策新增11项拒不落实者要受追究(06-1005:45)武汉市府将每年出资1
000万元资助困难群体再就业(06-1005:38)【金报关注】帮下岗职工“从头再来”:聚焦武汉再就业工程新举
措(06-1005:30)市府出资千万12部门给优惠武汉倾情支持再就业(06-1005:00)集体企业下岗失业
人员也可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06-1005:38)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