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日电(记者曾利明)卫生部今天公布的《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二00一——二0一0
年)》明确提出,将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
作为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主要任务,《纲要》要求各级政府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调整卫生支出结
构,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制订并且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从以下方面落实
农民的初级卫生保健 :
——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实行区域性大病统筹保险,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提高乡、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
——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稳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以及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
——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监管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劳动卫生。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
力,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做好老
年保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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