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只能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不能挪作他用。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蔡耀坤却违规将5000万元社保金通过银行借给了某公司投资房地产,造成5000万社保金至今未能追回的恶果。昨天上午,蔡耀坤因涉嫌受贿港币10万元、人民币15·5万元而坐上了广州市中院的被告席。
游香港索贿10万元港币
据蔡耀坤供述,他于1996年开始任社保局副局长,分管社保基金中心、退休工人退休金发放等工作。1998年,社保局组织领导到欧洲考察,返回期间可在香港逗留4天,但期间的费用自理。蔡耀坤于是就跟经常与其有业务联系的广州分行的某部负责人李某提了一下,李某就提出由中信实业银行香港办事处接待蔡耀坤。但因归期不确定,李某便提出蔡耀坤先花费自己的钱,回来再报销。但蔡耀坤说自己没有钱,如果有钱,就不会要香港办事处接待了。既然蔡耀坤这么说,李某就给了蔡耀坤10万元港币,让蔡耀坤拿发票回来报销入账。由于香港不开发票,回来后,蔡耀坤无法报销,他就吩咐社保局属下的广州市社保实业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开了10万元发票拿给广州分行报销。
5000万元社保金至今未追回
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按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只能作为存款存放在国有四大银行,不能作他用。但蔡耀坤为了谋得某公司17%的高息,竟然违规将5000万元的社保基金转到中行办事处。不料5000万元却是由某公司提出,用来投资房地产,某公司就将500万元的利息转入广州社保事业公司账上。但这一违规操作却导致5000万元社保基金无法追回的恶果。
据蔡耀坤在庭上说,当时正是银行以高息拉拢存款的时候。他在广州社保实业公司当会计的朋友罗某,游说他将5000万元存放到中行办事处。既然老朋友这样说,且刚好他们也缺钱,他就把5000万元的社保基金转到了中行办事处。但他并不知道5000万元社保基金被某公司提取用来投资房地产。
但据某公司经理冯某的证言显示,冯某直接与蔡耀坤商量过以高息换取5000万元社保基金的使用权。冯某在证言里明确表示,某公司提走5000万元的确经过蔡耀坤同意。
蔡耀坤反驳:冯某的证言是假的,他根本不知道某公司要提取5000万元社保基金,他只是以为将社保基金存在中行办事处而已。
就在5000万元转存到中行办事处后,本来蔡耀坤和罗某可以分得20万元的中介费,但不知何故,蔡耀坤没有拿这笔中介费。但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以高息存款、炒股票、借钱买房子等借口从罗某那里索取了一共15·5万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戎明昌 罗爱萍)
蔡耀坤索贿事实
1996年下半年,经蔡耀坤同意,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将1亿多元社保基金存入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1998年8月,蔡耀坤以要到国外考察需要费用为由,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索要港币10万元,供其个人使用。
1998年6月,蔡耀坤指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将人民币5000万元转存到中国银行广州市中山一路办事处。随后,在1998年至2000年春节期间,蔡耀坤先后三次分别以高息存款、帮忙炒股、买楼补差价为由,向有关人员索贿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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