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1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发出紧急通知,决定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国20个重点集贸市场及各种电器城、家具城、汽车城、建材城等,开展对食品、化妆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农药等24种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加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对集贸市场经销的属重点监督的商品提出了七项措施:监督检查商品标识, 主要是合格证明、厂名厂址、警示标志、安全使用期等;加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突出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强制性标准规定;加大监督抽查后的处罚力度,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存在致命缺陷的商品,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收回,经销者全部撤下柜台,并依法严处;建立强制检验制度,责令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经销者,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其进货进行强制检验;严格进货把关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一律不准销售;设置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服务站,受理检验,处理投诉,加强督查;严打集贸市场周边制假活动,特别是与各类集贸市场有联系的造假窝点一律捣毁取缔,决不让其形成气候。
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使用计量不合格的加油机,或破坏加油机铅封和计量准确度、短斤缺两的行为;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的行为;检查加油机整机防爆情况;在汽油、轻柴油等油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经营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油品的行为。同时,根据发现的线索,严厉打击“土炼油”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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