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民日报》昨天在头版发表署名“仲祖文”的长篇文章指出:当前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在职学习持有并载入档案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
这篇题为《严禁在学历文凭上弄虚作假》的文章说,我们一些干部,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机会进正规的大学学习,在工作之余抽时间继续学习,这是好事,应该鼓励。文章指出, 同时也要看到,在干部的在职学习中,少数干部片面追求学历、学位,甚至弄虚作假。有的为一纸文凭,请别人代考,论文也请别人代作,甚至不惜骗取文凭,伪造学历。这种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反响强烈,斥之为“文凭腐败”。
文章指出,更有甚者,少数领导干部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到干部在职学习中来,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或多交一些钱,或提供某些赞助,或办几件事情,一纸文凭就到手了。这是党纪政纪所绝对不能容许的。
文章指出,在一些干部看来,学历学位越高提拔的机会越多。这种认识是极其片面的。我们党看人用人,从来就不是简单地看学历文凭,关键还是看思想政治素质,看开展实际工作的真本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一定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把“革命化”放在首位,在提拔、使用干部时,讲学历而不唯学历,对那些刻苦自学,长期积累,确有真本事的人也要纳入视野,该重用的要重用。
文章最后以中央组织部门的口吻要求:当前,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在职学习持有并载入档案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干部,本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表示放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主动说明情况、经检查被发现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查处;对仍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学历、学位,欺骗组织的,要从重处理。各高等院校、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把保证教学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对文凭发放的管理,绝不能搞关系文凭、人情文凭,更不能卖文凭。对那些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道德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和单位,要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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