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门正进行一项涉及200多万用户的退费工作
新快报讯(记者 谭建东 通讯员 周晓燕)已经交的电费,能够每度退回3毛钱?作为全省第一批实现城乡住宅用电同网同价的用电户,从化农户就能得到这样的优惠。
城乡用户都有钱退
据介绍,按照城乡同网同价的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广州地区农村住宅用电价格从1元/千瓦时下降到0.65元/千瓦时。此次降价,涉及的农村用电户达到125万户。
因为广州农村电价普遍都在0.9元/千瓦时左右,以一户人家每月用100度电计算,一户农户4个月累计就可得到约120元的退回电费差价。照此计算,仅农村退回的电费差价就有过亿元。
因为后来电费在0.65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又下降到0.62分/千瓦时,城市用户的电费差价部分也同样退还。有关人士估计,由于城市用电户达80万户左右,加之城镇家庭用电量大,退回的电费差价也将是一个庞大的数目。
为什么有钱退?
有关负责人称,电费之所以有降价空间,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取消了核电差价,因而降低了供电的成本。
据称,国家的电费成本中一直有核电差价这一项目。取消这一项目,广州每年的供电成本就减少了5亿多元。有关负责人称,这部分费用就直接用来降低用户电价了。
怎么这么迟才通知?
既然城乡同网同价是在2月1日就开始了,那有关部门为什么现在才通知并着手退费呢?
有关负责人称,这是因为政府部门的文件最近才送达。头4个月的电费已经收取,电力部门遂作出了退还电费差价的决定。由于涉及的用户达200多万户,退款工作将会十分繁杂,工程也十分浩大。
在用户自主选择的情况下,退费方式有在电费中扣减或采用现金、支票或通过银行、信用社转账几种。
针对市民投诉,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投诉与电力部门无关
新快报讯(记者谭建东通讯员周晓燕)电力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指出,以下市民对电力部门的投诉,其实与电力部门无关:房地产开发商在农村自用地(宅基地)建的商品房,目前仍采用总电表供电,到户的抄表收费是房地产开发商管理。所以造成用户电价偏高,偏高的原因是分摊损耗或自定价收费。
在农村地区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用专用变压器供电,在其供电范围内的住宅用电由单位自行管理,所以也存在因要分摊损耗或自定价收费而价格偏高的情况。
部分农业生产用电如:农村、农场或农业生产基地的灌溉抽水(除稻田排灌用电外)、非经营性的农民口粮加工、牲畜饲养、水产养殖等用电,省物价局原将其列入工业用电类别标准,农村用户投诉这部分电价偏高,是因为对电价政策不了解。从2002年5月起,省物价局已将这类用电列入农业生产用电,收费标准下降。
原来在农村乡、镇的路灯基本没有装表计费,在同网同价前路灯电费一直摊到各户电费中解决,现同网同价,路灯电费开支无法解决,建议装表计费,纳入市政府建设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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