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对人来说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如果连这个防线也崩溃了,我怀疑职业责任还有什么可以依靠。
报载:5月24日中午,内蒙古包头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加油站转盘处严重堵塞。此时,围观群众多达二三百人,往来车辆排出五六百米远,该区最重要的两条主干道陷于瘫痪状态。东河区交警大队交警温永胜下班途经此地,他一人周旋在人潮之中,好话说尽,道理讲透 ,仍无济于事。看着越来越长的被堵车辆,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人群当中,并跪了足足有10分钟!人们顿时惊呆了,道路渐渐被腾开。
日前有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发表评论赞叹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下跪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尊严的丧失。一位交警,为了人民行路畅通,在马路当中向数百人民下跪!……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在责任和尊严面前,我们究竟该如何舍弃?———言下之意是:我们应该舍弃尊严。
此情此景,让人心头发烫,几欲下泪。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因为身边有温永胜这样的警察而自豪而感动。一名普通交警就此演绎了一种职业精神和一种难得的责任感。而这种职业精神和责任感,正是我们时下十分缺乏和需要强化的,还有比这更典型的“案例”吗?!
但责任与尊严的关系,则不像大家所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这里面还有文章。
首先,下跪是否就意味着丧失了尊严,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可以讨论的。在我看来,那种因为“大义”、因为大局而跪的人,即使跪着,也是尊严地跪着,是生而为人的一种难得的境界甚至是一种“化境”!一般情况下,人们认为下跪就是折腰,折腰就是屈服。但屈服于正义公理能与“摧眉折腰事权贵”同日而语吗?因此我不为温永胜的下跪感到屈辱,我感到的是悲壮!
其次,责任和尊严不应该是相抵触的。一般情况下,职业责任应该能提升生命尊严,生命尊严应该能保障职业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说为了责任就不得不丧失尊严,那么哪个环节一定是出了毛病。以发生在包头的这一幕为例,为何温永胜“好话说尽,道理讲透,仍无济于事”呢?为何他下跪后,“人群里不时传来谩骂声、还有人扔进饮料瓶”呢?我们可以说这些人素质低,但他们对警察执法的不配合,显然还有其它原因。这决不是温永胜们下跪就能解决了的。本来,人们最好的交流交往方式就是大家都站着、平等对话,一旦到了下跪的程度,则说明这中间出现了断链———如果我们认为下跪有失尊严的话。
再者,生命尊严对人来说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如果连这个防线也崩溃了,我怀疑职业责任还有什么可以依靠。所以,因为温永胜尊严地跪着,我尊敬他。人们可以质疑他这种方式,但人们不能不佩服他这种情操。对一个人而言,生命尊严是第一位的,任何貌似崇高的理由都不能让我们舍弃。如果有人舍弃了,则要看看他是为了什么。
董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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