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对组织涉外经贸活动做出重大调整。有专家表示,这是省政府职能部门由组织主导型向协助服务型转变的具体体现。
省经贸委在6月10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宣布:通过对全省企业参会意向调查摸底,报省政府同意,确定以省政府名义和省经贸委名义主办的涉外经贸活动各保留4个。对企业参会积极性较高,参会意愿较强,报名相对集中的哈(哈尔滨)洽会、兰(兰州)洽会、乌( 乌鲁木齐)洽会、上海工博会4项活动,以省政府名义组织,由省经贸委承办;对报名企业数量相对较少,企业参会意愿又较强的昆(昆明)交会、广西投洽会、湖北食品博交会和青海投洽会,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以省经贸委名义组团,委托中介机构具体承办。
今后我省组织在外省举办的展销会,各地必须坚持“四不”原则:只向企业发布展览会信息,不再确定参展名称;是否参展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再要求企业必须参加;政府只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不再增加企业负担;注重开拓市场实效,不再进行项目签订、成交金额等数字评比。省经贸委希望借上述改革,实现政府由组织主导型向协助服务型转变,企业由被动参展型向自主选择型转变,展销会由造势引导型向务实效益型转变,并在大型展销会的组织形式上,形成企业参展的主体化,展品市场的区域化,展销活动的市场化,组织工作的中介化。(记者肖振华 任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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