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汕头6月13日电(记者杨建华) 广东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深挖农村基层组织中的“蛀虫”,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达13件17人,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0多万元。这是记者从汕头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南澳是一个海岛县,全县人口只有7万多人,近年来,这个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比较突出。全县41个村中先后有13个村不同程度出现“两委”(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集体贪污 、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占全县村总数的32%。在南澳县检察院立案查处的7个村中,村干部人人参与侵吞公款,导致“全军覆没”,整个“两委”班子瘫痪。其中,青澳管委会下属5个村中就有3个村“两委”干部共13人因贪污等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南澳海岛试验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土地开发热中所潜伏下来的农村基层干部“涉土”腐败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该县的青澳管委会下属农村大量耕地被征用,国家和有关单位补偿土地和青苗赔偿款很多,一些村管理机制混乱,分配不公,村干部乘机贪污、挪用、侵占公款,激化了干部和群众的矛盾,村民频频联名举报、集体上访,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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