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贵阳六月十三日电(记者陈静)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颁布并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法》。十余年来,中国
残疾人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歧视和偏见大大减少,理解、尊重和关心、帮助残疾人的
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残疾人,生理上的缺陷使他们无法像健全人一样生活、工作和学习。他们在心理、交流方式等方
面有着健全人无法体会的特殊性。为数不少的残疾人生活 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
虽然中国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十分重视,采取种种措施帮助残疾人就业、康复,并大力倡导助残的社会氛围,但是,一
千万贫困残疾人尚未解决温饱;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远低于健全儿童;残疾人就业机会少、障碍大等等,说明残疾人
事业任重道远。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日前来到贵州。这里的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康复、扶贫等领域仍
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从上到下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在贵州,真正自食其力的残疾人比例并不十分理想,在基本解决温饱的残疾人群中,有很多是依靠政府最低保障金生
活。事实上,一些企业不愿意按比例接受残疾人就业,而宁愿交纳就业保障金,甚至拖欠或不交纳保障金。个别企业还利用残
疾人名义申请福利企业,以获得税收上的减免。
另一方面,福利企业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在技术设备相对落后、劳动生产率较低等情况下,自身生存和发展遇
到很大困难。据统计,近些年来福利企业数量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数量不断下降。
在残疾人康复扶贫问题上,残疾人也面临着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对残疾人还贷信心不足,银行不愿意将资金贷给残
疾人,残疾人贷款必须抵押,这给本来十分贫困的残疾人带来了很大压力。项目扶贫和小额信贷工作实施不力,制约了残疾人
脱贫致富的步伐。
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问题,生理上的残缺使残疾儿童在学习和接受能力上与正常儿童不同,
但是特殊教育关系到中国人口总体素质。
在贵州,虽然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已经由一九八七年的不到百分之一提高到目前的近五成,但仍大大低于健全儿童少
年入学率。在特殊教育学校,资金和师资力量不足是主要问题。因为资金不足,一些贫困地区的特教学校缺乏必要的教学设备
和必要的康复器材,一些贫困县特教教师的补助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贵阳息烽的一所全免费的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只有不到十名教师。他们每人负责一个年级,每天从早工作到晚。
学校的校长说,因为没有必要的设备,学生们无法在学校进行听力检测,只能驱车近百公里到贵阳市进行。他非常希望更多的
慈善人士关注残疾儿童的现状和未来。
(完)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