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16日电(苏杰古 陈薛)福建省诏安县法院近日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原诏安县公安局户政科长李生和有期徒刑13年。
据介绍,今年47岁的李生和当过兵,担任过一般民警和基层派出所副所长,1995年开始担任诏安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从1998年初开始,李生和利用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长住人口的职务便利,经常受请并进行娱乐消费,酒楼、歌厅、桑拿成了他经常的去处。
1998年初,诏安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换发新《户口证》,都收取了一笔工本费,大约每个所几万元。作为县局户政科长的李生和以加强款项管理、防止基层派出所动用此款为由,向局领导建议把钱收上来统一管理,局领导同意并指派户政科负责催收。随后李生和自己负责这项工作,连内勤也不让插手。
1998年7月和10月,李生和收取2个派出所的工本费共计8.5万元,很快把这笔钱花在歌舞厅消费上。1999年底,他在相邻的广东省饶平县一处名为“春乐园”的娱乐场所认识了19岁的安徽籍小姐周红,此后李生和每隔两三天就要跑到离诏安20公里的饶平找周红。2000年初,李生和把周红接到诏安租房同居。到案发时,李生和在她身上花掉6万多元公款。
在沉湎于女色的同时,李生和还沾染上了赌“六合彩”的恶习,2年时间共花掉7万多元公款用于“赌彩”,并输个精光。
审判机关认定,到案发时,李生和共挪用公款37.98万元并挥霍一空。
今年2月4日,李生和与周红一起逃回了周红在安徽合肥乡下的老家。2月16日,诏安县检察院侦查员驱车千里,赶赴合肥,在周红家里将其抓获归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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