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万学忠)针对有些媒体对加入世贸后我国清理法律法规的错误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乔晓阳在今天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论坛》上指出,我国现有立法完全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不需要“全面变法”。对于WTO规则对我国法律的影响,应该客观评价,既不能轻视,也不能过分夸大。
一些媒体早些时候报道说,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现有立法要推倒重来。2万2千件全 国性法律法规面临修改。一直从事立法工作的乔晓阳批评说,我国现有法律400余件,行政法规800余件,也就是说,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总计只有1200余件,即使加上地方的行政法规8000余件,也才有1万余件,哪里谈得上全国性法律法规2万余件面临修改。
乔晓阳说,事实上,加入世贸组织后,真正受影响的是国际经贸方面的法律法规,一共40件左右,其中法律10余件,行政法规20余件,与1200件的总数相比,比例很小。上述法律法规,即使不加入世贸组织,也早已列入了修改计划,只不过加入世贸的形势,加快了修改步伐。上述法律法规的修改任务有的在加入世贸前就已修改完成,如商标法、专利法等,其余的大部分已经完成。今年马上要着手修改的还有对外贸易法、保险法等。
一些地方在清理法规过程中,列出的盘子很大,但有些是因为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要修改的,与加入世贸组织没有关系。
乔晓阳强调,WTO是国际经济组织,不是政治组织。根据WTO规则,需要与之对接的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程序等方面的法律,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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