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广东亟需建立精神卫生行业操作指南
新快报讯(记者 肖萍)强迫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是“非法拘禁”吗?精神病患者对自己的病情也有知情权吗?有伤人毁物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该如何管理?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规,这些问题常年困扰着精神科医生。有关专家近日呼吁,广东省应该尽快出台精神卫生行业相关操作指南,并建立起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安康医院,妥善处理肇事肇祸的精神病 人。
精神病患者有没有知情权
一般来说,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应该有知情权。但一位资深精神科医生告诉记者,如果过分强调精神病患者的知情权,医生可能根本无法继续救治病人。
据介绍,很多精神病患者都拒绝承认自己患上精神病。如果一定要求医生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当医生告知他患上了精神病时,患者往往会情绪激动地反驳,并更坚决地抗拒医生的治疗和用药,治疗可能因此受阻甚至无法再继续下去。但如果不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医生又是“违法”的。
强迫病人入院医院竟成被告
佛山一位精神病患者发病时十分狂躁,并在家里乱打乱砸,家人无奈之下只好强行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医院见这位患者见人就打、见物就砸,只好将他关在一间单人病室里进行治疗。一段时间后,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不料,恢复正常意识的患者却反告医院在治疗期间对他进行了“非法拘禁和迫害”,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在遭到医院拒绝后,患者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光瑜称,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时,一般都没有自知力,但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依法仍应受保护。国外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法是,由数个资深精神卫生方面的专家联合对患者进行会诊,当专家们一致认为患者有伤人毁物倾向且无法自控时,可由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合法的人身自由限制。而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此作出规定。
针对这些情况,一些精神科医生表示,在国家尚未出台详细的精神卫生法规之前,广东省应该早日制定条款细致的相关行业操作指南,否则走在法律边缘的精神科医生会觉得如履薄冰。
广东应早日建立安康医院
据介绍,从广东省10个地市的统计资料表明,2000年广东省与精神病患者有关的刑事案件达1710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精神病患者作案时多处于无自知力和病态心理状态,造成的破坏比普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破坏更大更广。很多精神病患者作案后因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能力而免于刑事处罚,收容到收容所对其治疗非常不利,甚至会使其病情恶化,而就此让他们回到社会,又会成为社会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据悉,目前国内不少省市都为收治这些肇事精神病患者建立了安康医院,而广东省迄今为止仍没有专门收治无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的专门医疗机构。有专家建议,广东省应该像其他省市那样,建立起由公安部门管理的安康医院,这样不但保护了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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