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意见》,今年先行试点,明年开始逐步分批对我省规模较小的乡镇实行撤并重组。
据介绍,我省规模小的乡镇较多,据统计,面积小于20平方公里的乡镇有60多个,其中小于5平方公里的有10个;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122个,其中不足5000人的有15个,个别的乡镇人口仅1000多人。这种状况导致这些乡镇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产业结构雷同,市场 难以形成。
据了解,此次调整乡镇的指导性参照标准是:县级市城区总面积,一般要达到40平方公里,人口一般要达到10万以上,未达到的,要逐步撤销城郊的乡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县政府驻地镇,面积小于40平方公里,人口少于6万人的,要逐步撤销城郊乡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位于县(市)城郊,政府驻地在县城关的乡镇,要撤并入城关镇(城区);包围着城关镇的城郊乡镇,原则上也要逐步撤并入城关镇等。另外,区域面积偏小,且沿海人口在1.5万人以下,山区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除岛屿等自然地理位置特殊的外,原则上要逐步撤并入毗邻实力较强的乡镇。
(本报记者 王萍 实习生 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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