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住华南师范大学的苏先生夫妇万万没料到,因为摩托车撞上了学校修路遗留的杂物,竟然摔了个9级伤残(本报3月20日曾作详细报道)。于是,他们将施工的暨南大学推上法庭,索赔40万元。暨大则称,校方已将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校方不应对此负责。昨天,天河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某建筑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
事件回放被撞摔成9级伤残
据苏先生在诉状中称,他与妻子住在华南师范大学,妻子在暨大附近一所医院工作,平时两人上下班,都是由苏先生骑摩托车接送妻子从暨大北门出入、走南北主干道在家和单位之间往返。去年2月13日晚上,他骑摩托车带妻子往单位走,当车子驶到该校南北主干道一交叉路口时,由于路面堆满沙子和水泥、沙石混凝土等杂物,夜幕下他来不及闪避,车子撞上杂物堆,他与妻子瞬间飞离车身,两人严重受伤,经鉴定均达9级伤残。
原告陈辞暨大导致车损人伤
苏先生认为,暨大作为该道路的所有人,在修缮时,既不及时清理道路余物,也没有设置任何标志,漠视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致其车损人伤。事发后,暨大没有为治疗出过一分钱,还始终拒绝出具有关证明给他前往法医检验部门验伤。
被告答辩伤者违章应负全责
暨大则认为,工程已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校方已尽严格监督管理责任,校方不应对苏先生的遭遇承担任何责任。
被追加的被告某建筑公司则称,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苏先生车辆超速所致,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校内的限制时速只有15公里,但当晚苏的时速达40公里以上,且两人当晚也没有戴头盔。况且杂物堆放在左边,如苏先生按规定靠右行驶,怎么会撞上杂物呢。再加上现场始终设有防护碰撞设施及警示标志。总之,苏先生应对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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