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青草 通讯员陈斯 邝子球)在广州、东莞两地震惊一时的台湾人贩毒案的3名案犯昨日在东莞被执行死刑,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执行大会上了解到的。
2000年初,台湾人黄清国(男,46岁)、黄祈福(男,51岁)在广州的增城市尤某处得知其有毒品甲基苯丙胺,遂密谋抢劫,后两人又邀约湖北人黄同林(男,33岁)参与抢劫 。2000年3月的一天,黄清国以有人购买毒品为名,持枪抢劫尤某25千克甲基苯丙胺抢得毒品后,黄清国在广州联系到买主。同年4月初的一天,黄清国等人将所抢毒品中的23千克带到广州火车站附近一宾馆贩卖给他人,得款50万元,黄清国将其中45万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中堂支行。
2000年6月28日,黄清国、黄同林等在广州市以每克150元人民币向毒贩购买海洛因200克。7月2日黄同林携带毒品在东莞市高埗镇育才路与他人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29005克,甲基苯丙胺21·65克。当晚10时许,公安人员将黄清国、黄祈福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查获海洛因157·89克、甲基苯丙胺958·32克、自制左轮手枪3支、小口径子弹50余发、“雷明登”猎枪1支、子弹55发。三人昨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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