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5日至10月1日,南昌市将对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为期近4个月的专项治理。并规定,禁止大学周边200米开设“网吧”和“网吧”深夜营业,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市民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开设“网吧”、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网吧”扰民现象,把净化学校周边和居民生活区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在全国率先把大 学周边纳入管理范围,规定在大中小学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直线距离200米以内不得开设“网吧”;同时对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可能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网吧”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同时,对“网吧”营业时间作出规定,为上午8时至24时,其他时间禁止营业,违者予以停业整顿。
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将建立从业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场地巡查及有关安全管理等制度,允许未成年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时至20时进入“网吧”,但在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必须由其监护人陪伴,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
此次专项整治将从做好重新审核、登记和换发证照工作入手,按照文化部重新规定的条件从严审批。对全市“网吧”实行规模经营,规定东湖区、西湖区、郊区、青云谱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不少于60台,每台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湾里区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不少于30台,每台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洪府信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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