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新华社评论员)
国务院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总结了退耕还林试点的成功经验,针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今年是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扎实、稳妥、健康推进。
实施退耕还林,加快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
入点,是根治长江、黄河流域水旱灾害的治本之策。同时,退耕还林还有利于带动西部地区农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所以说,退耕还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的决策和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
进一步提高对退耕还林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把退耕还林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退耕还林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需要把持久的奋斗和阶段性的攻坚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当
前,退耕还林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任务安排没能突出重点,而是“撒胡椒面”。一些地区把退耕还林简单地看成扶贫措施,
在山区县全面铺开,而在大江大河两岸、湖区库区、25度以上坡耕地等生态地位重要的地段却只下达少量计划。各地一定要
认真贯彻国务院下发的文件精神,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搞好科学规划,优先安排
江河源头、大江大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的陡坡耕地及重点风景区、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地区。退耕还林地段要相对
集中、连片治理、按流域推进,确保这些区域的生态环境在短期内有较大改善。
退耕还林是一项艰巨的生态工程,其首要目标是恢复和加强生态建设。我国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有相当一部分
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乔木成活难度大。可是,有些地区至今仍然不顾自然条件,热衷于种乔木,造林成活率低,即使
成活,生态价值、经济价值也不大。因此,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尽快绿起来为第一目标,重点发展耐旱
灌木。经济林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退耕还林后,要严格禁止林粮间作,已经发生的要坚决整改。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认真抓好各项配套措施。两年多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
把退耕还林同调整农林牧业结构、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发展农村能源、实行生态移民以及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等配套措施结合
起来,走出一条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三赢”的路子。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重要经验已经上升为退耕
还林的重要政策措施,写入国务院文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一定要把退耕还林和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以及地区经济发
展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农民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退耕还林,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取得成功,必须切实把握好“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
证”这几个主要环节。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
用途变更手续,切实调动和保护好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组织发放好补助粮,及时兑现到户,确保农民口
粮供应。对供应给退耕还林农户的粮食必须进行认真检验,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提前做好种苗的培育
,组织好种苗的供应,做好地区之间种苗调剂工作;广大干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把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事关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一定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把中央文件精神、各地试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搞好退耕还
林工作,力争早日实现祖国山川秀美的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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